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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整治违规使用长江岸线资源工作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函〔2015〕23号)

来源:m6米乐在线登录app 时间:2024-10-05 21:14:47

  华容县、临湘市、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人民政府,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

  《整治违规使用长江岸线资源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全力推进湖南发展新增长极建设,加强长江港口岸线管理,科学规划和切实保护长江岸线资源,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长江岸线及陆域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通知》(岳政办发〔2013〕38号)、《关于印发岳阳市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岳政办发〔2014〕20号)精神,决定2015年开展“岸线管理专项整治年”活动,专项清理整顿违规使用长江岸线资源行为,制定本方案。

  按照依法依规、分工负责、积极稳妥、整体推进的原则,用6个月时间,全面完成长江港口岸线资源清理整顿工作,建立健全岸线管理长效机制。

  成立市长江港口岸线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地方海事局、岳阳海事局、岳阳航道管理处、长航公安岳阳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安监局、市城管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新闻办和华容县、临湘市、岳阳楼区、君山区、云溪区人民政府,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地方海事局,市地方海事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该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2015年底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召开领导小组全员会议,动员部署清理整顿工作;沿长江各县市区出台《整治违规使用长江岸线资源工作方案》,明确将岸线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并报市领导小组批准执行;发布《关于整治违规使用长江港口岸线行为的通告》;市、县两级新闻媒体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加强宣传引导。

  责任单位:沿江各县市区政府、市地方海事局、市政府新闻办、领导小组办公室。

  强化规划、法制意识,以《岳阳港总体设计》(报批稿)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深水深用、浅水浅用”,“从严掌握、保证需要”的原则开展整治行动。

  1.加强与环保部的对接,争取5月30日前完成《岳阳港总体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对上述五类问题,在整治过程中要建立相应台账,如有特殊情况,所在县级政府应提出处理解决的建议,提交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决定。

  4.长江沿线各县市区要从海事、水务、公安、城管、国土、港航等单位抽调人员成立联合执法组,对抗拒执行市政府整治违规使用长江港口岸线通告的行为人依法处理。

  沿长江各县市区汇报整治情况;实地抽查,逐项验收;总结并通报整治情况;召开整治工作总结会议;总结有关工作情况,向市政府报告。

  1.根据整治工作实际,逐渐完备有关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实现长江港口岸线管理规范、开发有序。

  2.按照2014年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决定,由市交建投在城郊建设砂石码头,新砂石码头建成后,按照市政府《关于整治市中心城区沿湖砂石散货客运码头的通告》(岳政告〔2010〕9号)规定,关停市城区现有砂石码头。

  4.华容县、临湘市按照《岳阳港总体设计》(报批稿)统一规划长江砂石码头布局,严禁乱建砂石码头行为。

  5.加强日常巡查和联合执法,杜绝新的违法违规现象发生。各港航所要加强岸线的日常巡查管理,严防违法使用港口岸线行为发生。

  6.进一步落实岳政办发〔2013〕38号文件精神,强化岸线公里陆域监控管理。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完整应急预案,对有几率发生的件和涉诉、涉访事件做到及时应对、有效解决。要格外的重视舆论宣传,对也许会出现的负面舆情、谣言等及时回复澄清。

  (二)要建立联合督办机制,组织督查、督办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落实失职追责制度,对在整治行动中工作不力、延误整治工作进度等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整治工作所需日常经费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自行列支,专项入账;特殊情况需要较大额度经费的,由领导小组研究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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