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产品中心

产品中心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议

来源:m6米乐在线登录app 时间:2025-07-12 00:10:55

  (2020年7月31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经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相关规则,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二条规则实施起伏税率的资源税税目,详细适用税率按本决议所附《四川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履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三条规则能够再一次进行挑选从价计征或许从量计征的税目,石灰岩、砂石、矿泉水、天然卤水实施从价计征,地热、其他粘土实施从量计征。

  三、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七条规则景象的,按下列详细办法履行:

  (一)纳税人挖掘或许出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许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免征资源税。详细免征额度不允许超出纳税人受灾前一年度资源税应纳税额。

  (二)对纳税人挖掘钒、钛、硫化氢气共伴生矿,减征百分之五十资源税。对纳税人挖掘其他共伴生矿,共伴生矿与主矿产品销售额分隔核算的,对共伴生矿免征资源税;没有分隔核算的,共伴生矿按主矿的税目和适用税率征收资源税。

Copyright © 2020 m6米乐在线登录app | 晋ICP备20000801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