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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m6米乐在线登录app 时间:2024-12-21 21:36:56
“交水费”——居民常用的这一说法要改了。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发布《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方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将水资源税推向全国31个省份。
三部门明确,改革试点的全面实施,将统筹现有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在保持税制要素和基本框架稳定的前提下,实现水资源费制度向水资源税制度的平稳转换。
此次出台的《办法》对水资源税的纳税人、计税依据、税额标准、税收优惠等税制要素作出了具体规定。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其纳税人为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引调水工程等水资源配置工程)和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税收优惠方面,对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等五种情形,免征水资源税;对超出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以及农村集中饮水工程取用水,授权地方减免水资源税;对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相关纳税人,减征水资源税。
此外,《办法》明确了水资源税和供水价格的关系,城镇公共供水企业为水资源税的纳税人,水资源税与自来水价格实行价税分离,通过税收引导相关企业采取一定的措施控制和降低水的漏损。《办法》还进一步界定了水资源税征收范围和对象;细化了纳税人取用水适用多个税额标准的申报纳税要求;强化了税收优惠政策的正向激励引导作用;与资源税法有关法律法规相衔接,将水资源税的纳税地点由生产经营所在地调整为取水口所在地等。
包括水资源税在内的各种资源税,背后体现的是“使用资源付费”原则和“谁污染自然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
推向全国后,水资源税将强化分类调控、体现地区差异。对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取用水、取用地下水等从高确定税额,通过设置差别税额,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作用,抑制地下水超采和不合理用水需求;同时,最大限度地考虑不一样的地区水资源状况及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合理设置不一样地区最低平均税额水平,授权地方按规定确定本地区水资源税的具体适用税额。
在收入归属方面,原水资源费收入实行中央和地方1:9分成,而在全方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后,“将水资源税收入全部留给地方,通过改革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地方积极性”。
水资源税改革推向全国,对居民和企业用水有何影响?专业的人介绍,从2016年就已启动水资源费改税试点的河北、北京、天津等10个省份来看,改革对居民水价影响不大。《办法》也规定,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缴纳的水资源税不计入自来水价格,在终端综合水价中单列,并可在增值税计税依据中扣除。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期间,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将终端综合水价结构逐步调整到位,原则上不因改革增加用水负担。